开发商可以单方面撤销购房合同吗? 我去年年底从一个个人手中买了一套双拼户型(两套小户型)的期房,当时在开发商处签了更名协议(只给了我复印件),直接进行了网签,现在有一套已经签定纸质商品房买卖合同,也已经交了契税,没有办理房产证。但就在要办理另外一套的手续时,开发商的(老总)法定代理人却因为和卖给我房子的那个人的个人恩怨,不同意卖房人直接更名给我,要求我把已经签订的购房合同撤销。我想问开发商的要求合法吗?如果我不同意撤销,开发商可以强行撤销吗?我知道房子的大证还没办下来,我手里有购房收据,没有发票。已经等了快半年了,我是该放弃这套房子还是可以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2013-05-04 00:49 xuetia……(河南-平顶山)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5-04 00:58
开发商的要求不合法,不能强行撤销。你可以用购销合同中的约定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2 110网律师 2013-05-04 08:35
开发商的撤销行为不会受到法律保护
3 王怀臣律师 2013-05-04 16:40
既然你们双方当时在开发商处签了更名协议、进行了网签,并且有一套已经签定纸质商品房买卖合同,也已经交了契税,开发商单方面撤销购房合同属于违约行为,你有权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给你造成损失的还要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