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未将该鉴定结论送达被告属于违反劳动仲裁程序吗?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未将伤者鉴定结论送达被告,被劳动仲裁裁决赔偿工伤费用,是否属于违反劳动仲裁程序
2013-05-03 23:11 wang76……(山东)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常相坤律师 电话:18766118539 2013-05-04 10:29
你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或被鉴定人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查;对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复查鉴定的最终结论由省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 不送达用人单位,等于剥夺了该单位的上述权利。
2 任远律师 2013-05-03 23:13
你好,鉴定结论应当送达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