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委员会的送达回证 送达回证上面的案由一栏写着"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可本人申请请求写的是"非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以及未签书面合同的双倍工资",本人和被申请人之间并无劳动合同,只存在着事实劳动关系!案由一栏是不是需要和仲裁委员会更正?
2009-09-08 13:04 ccz321……(上海)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年09月08日 13时37分
这个关系不大,只要你请求写对了就行。
2 110网律师 2009-09-08 13:45
在没有判决之前,这是法律用言。(如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来电咨询:13917749914 QQ:472705719)
3 110网律师 2009-09-08 15:46
不需要,这个没影响的;劳动案件的细节问题有不清楚的,可以和我们沟通.
4 110网律师 2009-09-09 20:13
不需要更正。
5 李军律师 2009-09-11 20:07
不需要,没有影响;从你的描述初步判断,你没有请律师;建议你委托专业劳动法律师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