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其他法律咨询
网络交友不慎,以男女朋友关系,女方以各种理由骗取钱财,在外地报警过
网络交友不慎,以男女朋友关系,女方以各种理由骗取钱财,在外地报警过 网络交友不慎,以男女朋友关系,女方以各种理由骗取钱财,在外地报警过,警方没有做笔录,后来女方声称以借钱为借口,没有对方身份信息和只有一个手机号联系方式,去法院起诉不了对方,委托律师,律师给我说,手机号查询不到对方,这案子没有办法做下去,律师费我以经支付过了,律师没有办法查,现在我都不知道怎么办了。
2021-07-19 17:40 微网用户(浙江-绍兴) 已有 13 位律师回答
1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21-07-19 17:41
你好,可以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哦。
2 郝廷玉律师  电话:15803118507  2021-07-19 17:44
需要先查明对方身份信息  有需要可以联系本律师
3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21-07-19 18:17
可以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
4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21-07-19 18:45
你支付了律师费?还是咨询调查的费用?
5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1-07-19 20:09
这是可按照报警处理的
6 罗钟亮律师  电话:13676811945  2021-07-19 20:28
委托律师代理合同如何约定的
7 程金霞律师  电话:15906603573  2021-07-20 10:48
建议你带上有关材料当面咨询。
8 金聪聪律师  2021-07-19 17:42
做不下去 可以退还部分费用
9 易冬生律师  2021-07-19 17:42
帮你查询身份信息 我的补充: 2021-07-19 17:42

查询身份信息就可以起诉的

10 魏伟律师  2021-07-19 17:49
可以帮你查到对方身份信息
11 余斐彬律师  2021-07-19 21:01
你找的是什么律师
12 冯倩雯律师  2021-07-20 22:18
如果已经起诉到法院了,等待法院判决即可。如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与我联系。
13 陈晓云律师  2021-07-21 14:43
直接起诉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