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构成非法拘禁了么?触犯法律了么? 有人欠我朋友钱,我朋友3个人找他要钱,欠款人说没有钱,我朋友要报警,欠款人不让,说等两天看看。我朋友3人就天天跟着欠款人。之间去过桑拿,旅店,饭店。后来给我朋友写了个欠条,并在派出所里签的字,但,派出所的人不出与证明。因为他们不管债务纠纷。然后欠款人就走了。如果欠款人去法院起诉我朋友,我朋友构成犯罪么?
2009-01-02 22:05 277640……(辽宁-大连)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1-02 22:16
不属于。
2 周泽高律师 2009-01-02 22:38
不构成,没有限制人身自由。
3 110网律师 2009-01-02 22:51
只要不限制他人身自由,就不构成.
4 孙新律师 2009-01-03 09:51
你介绍的情况不构成犯罪。
5 110网律师 2009-01-03 13:58
不构成犯罪
6 赵凤江律师 2009-01-03 15:56
欠款人去公安局报案,如当时情况限制人身自由,就构成犯罪。
7 110网律师 2009-01-03 20:02
如你所述,不构成犯罪
8 110网律师 2009-01-04 21:05
为讨要欠款的尾随行为,只要没有对欠款人的人身自由加以限制,不会构成非法拘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