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签合同后降低待遇,解除合同,能否获得补偿金 您好,我去年12月31日5年劳动合同到期,续签了合同,但续签合同的时候公司没有同我提降低待遇的问题,今年2月份公司发给我们邮件,已规范职务津贴,节约人力成本,应对行业危机为由,从6月份开始降低了待遇,请问如果我已不同意降低待遇,要求协议解除合同,能否获得5.5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2013-05-03 13:38 王10027……(山东-烟台)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05-03 13:41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2 110网律师 2013-05-03 13:57
你的经济补偿金按照你在公司工作的年限计算,而不是从今年一月一日开始计算。
3 陈晓云律师 2013-05-03 14:18
可以的,属于克扣工资,可要求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的工资。
4 110网律师 2013-05-03 15:22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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