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违约 合同注明6月30日交房,但是入伙通知7月27日收房,现在是根本达不到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也就是我有权拒收。这个违约金从什么时候开始?拒收房屋时,验房公司出具的证明具备法律效应没?
2010-07-26 12:15 bobosk……(湖南-长沙)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贾金勇律师 2010-07-26 12:19
违约金从出现违约情况之日起计算。
2 【农地房】专业团队律师 2010-07-26 13:01
违约金从出现违约情况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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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10网律师 2010-07-26 15:11
从合同注明的交房日计算违约金。验房公司的证明一般没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