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咨询 我与妻子在06年协议离婚了,当时我因在外借了很钱,所以我把所有财产包括房产都给了妻子(讲好假离婚),现在妻子在外找到男人,要求我把房产的名字无条件的转她名下,我当然不同意的,现在妻子起讼法院要求把房产名字转给她名下,请问各位律师我将怎么办?4年中我们都没有办理房产过户.听说法律有规定过了一年或在一年内没办理过户手续的已过规定的时效了,就不可要求办理了?
2010-07-25 22:38 OrL7725(上海)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苏静律师 2010-07-26 09:03
可以帮助你争取,建议带着相关书面资料预约律师详谈。
2 李军律师 2010-07-26 10:35
这样的规定是没有的;
从你的介绍来看,目前情况对你是不利的;还是积极面对此事,寻求解决办法。
建议委托律师处理,商量对策。需要帮助,可以来电联系预约面谈。
从你的介绍来看,目前情况对你是不利的;还是积极面对此事,寻求解决办法。
建议委托律师处理,商量对策。需要帮助,可以来电联系预约面谈。
3 110网律师 2010-07-26 10:44
现在你无法推翻离婚协议,但可以要求其承担你们结婚期间的共同债务。需要帮助,可以联系面谈。
4 110网律师 2010-07-26 17:05
你所说的时效问题缺乏有关法律依据 现在主要要研究有无可能推翻该协议
5 110网律师 2010-07-27 07:37
你无法推翻离婚协议,但可以要求其承担你们结婚期间的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