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咨询 我与妻子在06年协议离婚了,当时我因在外借了很钱,所以我把所有财产包括房产都给了妻子(讲好假离婚),现在妻子在外找到男人,要求我把房产的名字无条件的转她名下,我当然不同意的,现在妻子起讼法院要求把房产名字转给她名下,请问各位律师我将怎么办?4年中我们都没有办理房产过户.听说法律有规定过了一年或在一年内没办理过户手续的已过规定的时效了,就不可要求办理了?
2010-07-25 22:28 QGk4027(上海)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袁文祥律师 2010-07-26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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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李军律师 2010-07-26 10:36
没有这样的规定;
当务之前,是好好想办法应对此事,尽快委托律师处理为好。需要帮助,可以来电联系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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