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道路施工骑车摔倒造成人身伤害的责任认定和赔偿问题 我儿子骑电瓶车晚上去上班途中在镇江市丹徒区上党镇小京河路(水泥路)时因路面施工挖了一个大缺口(无警示标识)电瓶车发生侧翻严重摔伤。路面施工情况是:在水泥路面开挖了宽1.5米左右的沟铺设下水管道,沟回填后高低不平约20厘米左右,回填材料毛砂,很滑,未摆设警示标志,又是晚上天黑 我儿子骑车不知道前面情况 车辆发生侧翻,脸部胸部 腹部 腿部多处擦伤 大门牙齿也被卡掉了。当时报警了,交警做了记录。我们和发包方协调几次没有进展。我想知道该事故对方是否应该负全责,可以要求哪些赔偿?我应该注意收集哪些证据,找哪一个部门讨回公道, 谢谢了。
2021-05-24 20:22 qq4923……(江苏-镇江)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1-05-24 20:43
看具体过错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1-05-24 21:20
可以直接按照诉讼来维权的
3 陈晓云律师 2021-05-24 21:52
向法院起诉
4 110网律师 2021-05-25 09:47
可以去法院起诉
5 冯倩雯律师 2021-05-25 10:41
你好,一般根据过错承担责任。如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