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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被辞职,工资不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未签劳动合同被辞职,工资不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本人在那个公司上班试用期1个半月,公司办事室在广州,总部在北京,然而被辞职,到了月底要发工资,现在广州这边没人,当是我这边要做交接,才能发公司,目前这边有2台电脑,那边的人,叫我寄上去才发工资,当是我跟他说,先发工资在寄上去,因为我身份证复印件在他那里,当是他说,如果不寄否则按照物品丢失盗窃处理,请我我现在改怎么做
2013-04-30 14:22 我的315(广东-广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江珍来律师  电话:13925083225  2013年04月30日 15时14分
单位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应该赔偿你双倍工资差额,具体计算从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计算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要注意一年的仲裁期限,超过一年的话,就不能获得支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没有购买社保的话一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2 刘中良律师  电话:13798385584  2013-04-30 14:32
交接肯定是在工作地点进行 你没有义务寄送
3 刘振海律师  2013-04-30 17:03
工资是无条件发放的。
4 陈贤良律师  2013-04-30 17:40
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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