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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户口在父亲产权房下,婚后分得的房屋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男方户口在父亲产权房下,婚后分得的房屋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男方父亲有一处不足十平方米的私房,里面有男方哥哥、外甥、和男方三个户口,婚后这套房子拆迁,男方和哥哥各分得一套房,外甥和他父亲也有国家补贴,但拆迁协议上只有他父亲一人签字,所得房屋产权证只写男方一人名字。离婚时女方能主张这套房的分割吗?男方一再强调是父亲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女方则认为是因南方户口在内所享受的国家利益书夫妻共有。
2013-04-30 10:04 lij123……(上海-宝山区)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4-30 10:14
应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
2 吴明勇律师  2013-04-30 10:07
如未明确约定只赠与一方,该房屋就属共同财产
3 110网律师  2013-04-30 10:12
可以主张分割,详情来电或者预约当面咨询
4 张向锋律师  2013-04-30 15:14
女方不是拆迁安置对象,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5 袁文祥律师  2013-04-30 17:41
女方可以主张的!由于你资料和数据不全或表达不清,难以准确判断,为避免误导,建议带了资料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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