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其他法律咨询
4月22日提交辞职报告.和单位HR说5月22日最后一天.HR查询了本人还欠单位50个工作小时
4月22日提交辞职报告.和单位HR说5月22日最后一天.HR查询了本人还欠单位50个工作小时 4月22日提交辞职报告.和单位HR说5月22日最后一天.HR查询了本人还欠单位50个工作小时.但还有4天的年假可以用.本人想工作到5月22日结束.年假作为抵充欠单位的工作时间.剩余的18小时可以扣钱.但是部门领导擅自把本人最后工作日改成5月16日.说剩下的6天不用来工作用4天年假和本休.但是这样结账时就必须扣除50个小时的工资.本人不想这样,可以做到5月22日.想问部门领导这样擅自更改本人的最后工作日合法吗?可以不予理会吗?还是要打电话到劳动局仲裁?
2021-05-13 22:33 ask202……(上海)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谭海波律师  电话:13929419720  2021-05-13 22:45
公司可以的,,,
2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1-05-14 07:08
可以劳动仲裁的
3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21-05-14 08:31
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4 张向锋律师  2021-05-14 09:07
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5 110网律师  2021-05-14 09:49
可以劳动仲裁
6 陈晓云律师  2021-05-14 10:55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7 颜培卿律师  2021-05-14 11:36
不是你想哪天离职就哪天的。
8 代雨庭律师  2021-05-14 11:41
你好,可以劳动仲裁
9 冯倩雯律师  2021-05-14 12:56
你是可以直接起诉维权的。如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与我联系。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