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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以财务紧张需裁员为由以口头通知的方式要求本人提交辞职报告(还未提交)
用人单位以财务紧张需裁员为由以口头通知的方式要求本人提交辞职报告(还未提交) 用人单位以财务紧张需裁员为由以口头通知的方式要求本人提交辞职报告(还未提交),并在当月结算了工资和停缴了社保,且入职时单位以其他理由收存了本人的劳动合同,在交接离职手续时本人要求取回劳动合同并获得辞退赔偿,单位口头承诺给予补偿,并表示劳动合同还未盖章但可以先取走欲让本人直接签定解除劳务合同的协议,本人已拒签。在已提交了离职交接书(理由未填主动辞职),未收到当月结算工资以及辞退补偿,未收到书面形式的辞退通知的情况下,请问该如何确保自身权益不被侵害。
2019-03-23 16:32 ask201……(浙江-台州)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王可红律师  电话:13162972268  2019-03-23 16:34
你好,你可以不辞职的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9-03-23 16:41
这可可以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来处理的
3 李大胜律师  电话:18061380723  2019-03-23 17:46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4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9-03-23 21:51
固定证据,劳动仲裁。
5 陈晓云律师  2019-03-23 21:25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6 冯倩雯律师  2019-03-24 01:40
一般情况下如果法律有规定准确的赔偿标准的,按标准计算,没有标准的建议委托律师代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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