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7年9月27日由一家劳务所介绍去一家公司做临时工,当时说好的18块一小时 我于2017年9月27日由一家劳务所介绍去一家公司做临时工,当时说好的18块一小时,做满2个月后就涨一块钱一小时,也就是19块钱一小时。那时只签了两个月的合同,第三个月就没给我签了。现在发第三个月工资了,劳务所不给我19块。要是去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劳务所给我19块,并且赔偿我经济损失以双倍工资发给我,因为第三个月没给我签合同。这样可以吗?
2021-05-12 11:42 jx210512DEXF(广东-惠州) 已有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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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在工厂打工,由于进厂的时候是通过临时工劳务公司介绍的。当时谈的时候是10元1小时,包吃住
2个回复我现在在工厂打工,由于进厂的时候是通过临时工劳务公司介绍的。当时谈的时候是10元1小时,包吃住
0个回复我上个月十五号进了一家劳务公司!安排一个小厂做临时工!之前说好中途有事要辞职可以找她
2个回复本人与爱人经一家劳务派遣中介,介绍进厂做临时工,(当时中介告诉我这厂上班工作时间十一个小时
4个回复我在厂里上班(临时工,是劳务公司介绍过来的),当时签的合同好像是到12月30号
2个回复你好,我在一家劳务公司做临时工,当时签合同是从十二月八日到第二年的一月二十五日
0个回复我是一个劳务公司介绍到一家工厂去做零时工的,当时说是做到年前发工资的,不满一个星期不发工资
2个回复你好!我经过过一个中介介绍去一个公司做临时工,做了八天辞职,说好十一元一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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