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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第一次提出离婚,因理由不足法院判不准离婚,第二次6个月后又以同样理由提出离婚
女方第一次提出离婚,因理由不足法院判不准离婚,第二次6个月后又以同样理由提出离婚 女方第一次提出离婚,因理由不足法院判不准离婚,第二次6个月后又以同样理由提出离婚,法院开庭审理后,没有经过调解,男方没有到场,法院判离婚而且判决离婚,判决书没有送达男方,用短信通知,男方没收到这样判决书有效吗?
2021-04-29 15:50 涛声依旧(福建-福州) 已有 13 位律师回答
1 谭海波律师  电话:13929419720  2021-04-29 15:53
可以的,,,,
2 罗雨晴律师  电话:18075144330  2021-04-29 15:54
你好,双方最商处理,如果协商不了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3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21-04-29 16:15
判决生效
4 仲夏律师  电话:18725685001  2021-04-29 16:41
有效。
5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21-04-29 19:35
送达以后才能生效
6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1-04-30 17:21
判决合法有效,不用担心的
7 姚雷律师  2021-04-29 15:53
你好,判决合法有效,不用担心
8 罗远水律师  2021-04-29 15:59
男方可以上诉
9 陈洋律师  2021-04-29 16:22
判决合法有效
10 王丽侠律师  2021-04-29 16:25
判决是合法有效的,
11 陈晓云律师  2021-04-29 16:38
有风险
12 陈亮律师  2021-04-29 17:33
1、可以去法院领取,或者要求法院邮寄。
2、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13 冯倩雯律师  2021-04-30 01:15
这个是以法院判决结果为准的。如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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