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追尾 我的车在前方,对方车在后面直接撞向我的车尾部,交警判定对方全责,对方同意修车,我要求对方赔偿我车子折旧费,车子修花咯6000多,尾部大梁受损,我的车原价66800元,他只答应赔偿我5000元,我的要求是13000元,对方不答应,你觉得有起诉他的必要吗,我会胜诉嘛
2013-04-28 18:58 木子艳(四川-雅安)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蒋艳超律师 电话:13720286680 2013-04-28 19:31
由警方来处理。 我的补充: 2013-04-28 19:31
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
2 黎炜律师 电话:13629014773 2013-04-28 21:54
你有胜诉的几率。
3 张 静律师 2013-04-28 19:00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