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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权纠纷案
生命权纠纷案 2009年7月2日下午6点,张万(老师)电话宴请刘义(老师)和另外四位老师到其家吃饭喝酒,饭局持续到晚上9点,张万叫其女婿开车送五位老师回学校,回校途中河水涨大,车子过不了河,后来张万女婿就徒步护送其中两位女教师过河回校,鉴于三位男教师已经呵酒过多,考虑到护送过河的安全问题,还是送三位男教师返回张万家休息,可车送到张万家门口,据张万和其他两位老师口述,当时三位教师不肯下车,说一定要回去,后来在劝说之下,三位男教师口头同意留宿,回到张万家中继续聊天,聊天当中刘义酒醉安全意识模糊还是强烈要求回去,聊天一直到到凌晨12点,张万就带另外两位男教师上楼休息(张万家是农村瓦房结构,有二层木楼),之后下楼进房间开灯准备安排刘义在一楼房间休息,可就在张万进房间铺床开灯的那一段时间,出来时已经不见刘义在一楼了。张万才意识到事情不妙,拿起电筒向刘义回校的路追赶去,一直追赶到河边还是不见刘义的身影,即返回村中寻找也看不见刘义本人,失踪7天以后,村民在河下游见到刘义的尸体,刘义已经溺水身亡,以上过程全是张万个人口述,真实现场不知晓,请问律师,张万对刘义之死负有民事赔偿责任吗?
2010-07-24 23:58 大浪淘沙(四川-德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喻远军律师  2010-07-25 08:45
可以委托律师进行介入。
2 110网律师  2010-07-25 11:22
可以委托律师进行介入。
3 都燕果律师  2010-07-25 18:36
鉴于案情复杂,回答是难免不足,建议直接来电咨询,以便为您作详细解答。
4 110网律师  2010-08-08 08:00
比较复杂,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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