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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及拆迁问题 !
合同及拆迁问题 ! 各位律师好!
我想问,我在一个村上租赁的土地建厂,10年合同到期了,村上未找的开发商,但是这个地方早晚是要开发,然而村民就不再给我们续合同,要求我们无条件搬迁。但合同上写的是“我们同等条件下优先租赁”  
    对地表的附属物,他们让我们无条件拆迁,这样合理么?如果可以赔偿的话,应该按什么标准呢?标准是什么?
   麻烦各位律师了, 谢谢!!!
2010-07-24 15:05 那么点事儿(河南-许昌)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年07月24日 16时24分
依据合同约定,你可以选择继续租赁。如果对方不同意,那就主张对地上附着物进行赔偿。如果无法协商解决还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2 110网律师  2010-07-24 16:27
地上附着物是否赔偿还要根据租赁合同约定,如果没有相关约定,那么你们便无权要求赔偿;同等优先租赁权存在的前提是出租方要继续租赁并且给第三人和承租人的价格相等时才能优先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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