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承权的问题。 我同事的爸爸身患重病,房子是他们一家三口合力购买的,一次性付清了,但是房产证上写的是他爸爸一个人的名字。如今他爸身患重病,当心将产权转移给孩子后,家人都不管他了。所以那套房产一直在他爸名下。他有一个奶奶,爷爷已经过世了。如果他爸爸过世后,那套房产的继承权要怎么分?
2013-04-23 18:04 yjr520(广东-珠海)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04-23 18:29
你好,可由他爸爸写下一遗嘱,写明三方出资情况及自己份额的继承处置。如无遗嘱则依法定继承:配偶、父母、子女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一同继承,一般各自份额相同。
2 梁森律师 2013-04-23 19:18
依法定继承:配偶、父母、子女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一同继承,一般各自份额相同。
3 陈晓云律师 2013-04-23 20:15
看他爸是否有遗嘱,无遗嘱的,由他爸去世时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
有遗嘱的,按有效遗嘱,无遗嘱的,由配偶、父母、子女继承。继承人可协商,不能协商的,一般平分,但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或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能多分。
有遗嘱的,按有效遗嘱,无遗嘱的,由配偶、父母、子女继承。继承人可协商,不能协商的,一般平分,但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或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能多分。
4 110网律师 2013-04-23 21:54
因一家三口的表述不甚明确,试分析如下:
1、若无法提供房款支付的证明,且三方无协议的情况下,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该房产可能推定为他爸爸名下,一旦过世,首先作为夫妻双方婚内财产分割母亲的份额后,剩下的份额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如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办理。
2、如有房款支付的证明或协议,则按各方出资的比例界定份额后,父亲享有的份额部分,按前款原则处理。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1、若无法提供房款支付的证明,且三方无协议的情况下,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该房产可能推定为他爸爸名下,一旦过世,首先作为夫妻双方婚内财产分割母亲的份额后,剩下的份额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如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办理。
2、如有房款支付的证明或协议,则按各方出资的比例界定份额后,父亲享有的份额部分,按前款原则处理。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5 110网律师 2013-04-24 10:28
可由他爸爸立下遗嘱,写明一家三口的出资及自己份额的继承处置情况。如无遗嘱的,先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原则分出一半的份额给配偶,其他的部分按法定继承处理,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