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证明》买卖合法吗? 国土局给我家开据的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证明),户主是我妈的名字,其户下受益人有我,我老婆,我儿子,我父亲,共5人。我老婆代签我母亲的名字,(我们其他人并没签名)将全家的拆迁安置证“证明”转让给别人合法吗?...
1。我老婆与买家就买卖安置(证明)的行为是否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的规定?
2。我们其他权利人如何要回?
1。我老婆与买家就买卖安置(证明)的行为是否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的规定?
2。我们其他权利人如何要回?
2013-04-22 22:57 liyonk……(重庆)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宋福文律师 电话:15023081011 2013年04月22日 23时45分
你老婆的转让证明行为是违法的,并不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既然户主是你妈,那当然只有你妈有权决定转让与否,你老婆是无权处理,你可以主张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