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本人在2000年的时候把一套商铺卖给了别人,当时也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房产证名字还是我的,但是写了房款收款收据,卖房协议,还有一张要是以后能办到土地证我会协助过户,因为当时没有土地证。现在遇到拆迁,我想把房子要回来。会不会有点不要脸。
2010-07-23 19:58 iRF4263(江苏-苏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陈磊律师 电话:13771954614 2010-07-24 15:19
问题是,你最终还是无利可图,你违约是要赔偿的.
2 孙新律师 2010-07-23 20:33
当然存在不诚信的问题。
3 倪振杨律师 2010-07-23 20:40
嗯哪,还是比较自知之明!
而且....
而且....
4 谷友军律师 2010-07-23 21:13
哈哈哈!为了金钱,你可以不要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