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劳动纠纷法律咨询
劳动咨询
劳动咨询 我在这个公司干了14年之多,我的工作职责是每月的前十天去做市场调查,主要就是去商场抄价格,这个工作完成后再回公司进行数据录入,录入全国30多家的数据,每天工作8小时,每月7-12天不等,公司于今年6月份也就是说再过2个月我们这个部门就不存在了,但是公司还有,我从1998年11月一入职到2009年都没有签劳动合同,直到2010年才给我签了一份简单的兼职合同,时间是一个月,最后一条是顺延,工作到现在。公司没有给我上险请问:这个部门不存在,我在公司干2份工作干了14年的算是兼职吗?如果是兼职有12个月的经济补偿吗?再有我是离异的,下岗的,今年48岁,法律在这方面有什么说法?我都能获得哪些经济补偿。谢谢律师!!
2013-04-20 14:11 fiivvv……(北京-朝阳区)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4-20 14:32
你也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 蒋艳超律师  电话:13720286680  2013-04-20 15:23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3 常路律师  2013-04-20 14:13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4 李同红律师  2013-04-20 14:44
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并补交保险的,协商不成搜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5 李建成律师  2013-04-20 15:45
协商不成  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仲裁。
6 怀向阳律师  2013-04-20 21:17
可以主张经济补偿,补交保险
相关法律问题
无写入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