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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公证后万一遇到“善意摄取”情况
房产公证后万一遇到“善意摄取”情况 2002年我和父母合资建房,我出份额少些,一直未办房产证(我还有个兄弟,但未出资建房)。今年想将房产证办了,但父母亲要求房产证上只写我父亲的名字,对我的那部分份额写个声明并进行公证。请问万一他们背着我再去写个声明给我兄弟并进行公证,我的那部分份额能保住吗?
2013-04-19 09:41 龚宏文(安徽-宣城)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姜万东律师  电话:18156022198  2013-04-19 10:42
你好,最好加上你的名字。
2 陈晓云律师  2013-04-19 10:14
你还可保留出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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