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顺序问题 我起诉的案件已于4月12日(1月29日第一次流拍)第二次拍卖中拍卖了被告的房产,在拍卖前夕的3月25日被告亲姐姐拿数额明显高于借条起诉同一被告,26日调解,已进入执行程序,还有一些类似的起诉在进行。法院现在在等这些一起来分配拍卖的财产。这样的处理合法吗?拍卖是我查封的,其他起诉人都是拍卖前后的很短时间起诉的。我能怎么维权?谢谢!
2013-04-18 09:25 陈YR(湖北-武汉)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年04月18日 21时12分
你好!就你介绍的情况,的确对你十分不利。在法律上,没有担保的债权是有权依照各自的比例要求参与到清偿程序中的,除非你有证据证明其他债权人存在虚假债务,恶意避债,但是这方面的证据收集起来比较困难。
至于执行中的程序,就你的情况而言实际上就是债务清偿的程序,债务清偿的程序,有抵押的优于没有抵押的债务。都没有抵押的一般债务按各自的比例清偿。
至于执行中的程序,就你的情况而言实际上就是债务清偿的程序,债务清偿的程序,有抵押的优于没有抵押的债务。都没有抵押的一般债务按各自的比例清偿。
2 110网律师 2013-04-18 10:19
如属于恶意诉讼可向法院说明情况
3 110网律师 2013-04-18 13:07
这个要看你案件的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