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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死亡事故的赔偿
交通死亡事故的赔偿 律师您好!
   在2010年7月6号晚上8:00左右,在东莞市,我的货车在司机(聘请的)的驾驶下,进行倒车,由于天黑,不小心将一名来自陕西省打工的32岁男子撞倒,送医院抢救无效而死亡。事故发生后,我们心情十分沉重和伤心。现在,有几个问题请教律师,请您解答。
   第一,按照法律我们应赔偿死者亲属多少钱?(他有一个67岁的父亲,母亲已死,他还没有结婚)。
  第二,我的货车已投了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二十万,还买了不计免赔,  那么保险公司能给赔付死者家属多少钱?
  第三,我请的司机他是否也有赔偿钱的责任?如果交警判司机全部责任的话,他会不会坐牢?
2010-07-22 17:40 珍珠姨()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7-22 18:25
这需要看交警怎么认定事故责任的,赔偿金额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等,要看具体户籍、居住情况等等确定数额,交强险应在限额之内先行赔偿,不足的由你们按责任比例赔偿,具体商业险赔多少要看具体条款了。
司机如果是全责或者主责,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不过如果雇主积极协调赔偿且获得受害人家属谅解的,可能量刑上会酌情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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