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可以告公司诽谤罪吗? 本人日前离职深圳某公司,在职期间为采购员,因公司炒我不给赔偿金,现劳动局已经开庭仲裁,开庭时公司出具一份供应商的书面口供证词,说这个供应商两年内分四次每次给我1500元共6000元,但事实是子虚乌有的,今天我已经和这个供应商电话联系确认,且有录音,供应商电话中绝口否认有这个事实,且说这个证词是公司冒他的签名做的伪证,请问,以此录音我能告公司诽谤罪吗?
2013-04-17 17:13 bwt_18(广东-深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秦步基律师 电话:13723797311 2013年04月18日 10时07分
既然如此,你可以向仲裁申请笔迹鉴定,要求证言当事人出庭质证。推翻证据效力。若确实为虚假,则可以告侵犯名誉权。
2 张勇律师 2013-04-17 18:02
1,若公司没有证据证明你有收回扣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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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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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