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是否能得到公司的补偿问题 我是今年9月3号入职的一家做第三方支付的公司,从事是风险审核工作。主要是对商户资质的审核与录入。11月2号试用期通过转为正式员工,在此公司工作于今日已满7个月零12天。我的工作主要是负责在公司的系统中录入商户的一些信息。在2013年4月2日我录入了一批商户资质,其中有一个商户于4月6号至4月8号总共刷了10万元,公司跟商户的签订是T+2个工作日到款,于是在4月9日发现银行卡未到账。这时商户来检发现是录入错误了,当天就提报了正确的卡号。但是在4月10商户发现还是未到账,这时再查发现公司的结算还是将款项打入了之前错误的账号,本次导致商户对公司不满。公司于4月12日将款项打入了商户正确的卡号后完成了此事。但是公司在4月12号公司对我进行责任追究,并要单方面跟我解除劳动合同并让我提出自辞。这样的我想咨询一下我能申请公司赔偿吗?同时公司于4月15日晚18:00跟我谈不合的情况下单方面给我开据了一个《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并写的工作日是4月15为最后工作日。我想这种情况是否是违法,用人单位在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时未提前一个月通知?
2013-04-17 14:59 276281……(天津-南开区)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3年04月17日 15时47分
可主张公司赔偿,协商不成仲裁解决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3-04-17 22:22
可以申请仲裁解决,要求赔偿。
3 110网律师 2013-04-17 15:11
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4 孙新律师 2013-04-17 16:25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有两种:一是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二是以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开除。所以,你要看用人单位给你的《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中写明的原因是什么。
5 齐志龙律师 2013-04-17 17:10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等
6 孙新律师 2013-04-17 17:18
不可以同时与两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就此最好协商,不成时可诉讼索赔。
7 李玉更律师 2013-04-17 20:35
如果单位允许建立2个劳动关系,就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