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咨询 本人是今年即将毕业的毕业生,从2013年1月份开始在北京某公司开始实习,并打算毕业后继续留在本公司工作。但是在签订三方协议及正式劳动合同的时候,公司告知只能把我的劳动合同签到无锡(公司在无锡注册了一个实体),我本人还在北京的公司工作。听说公司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这样国家会退一部分税,对公司利益有好处,但是对我们员工都是坏处,所以我不同意。
请问公司的这种做法我可以拒绝吗?有没有法律依据来保护我们的利益?
请问公司的这种做法我可以拒绝吗?有没有法律依据来保护我们的利益?
2013-04-17 13:18 helpMe……(北京)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常路律师 2013-04-17 13:22
您好,可以拒绝。
2 李建成律师 2013-04-17 13:23
您好!您是可以拒绝的
3 赵亮律师 2013-04-17 13:24
劳动权是你的权利,可以自由选择,如果对工作地点不满意的话可以拒绝的
4 孙新律师 2013-04-17 13:33
可以拒绝。
5 刘青芳律师 2013-04-17 13:37
你好,可以拒绝。
6 孙新律师 2013-04-17 13:37
可以拒绝,具体依据你们的协议约定。
7 李同红律师 2013-04-17 13:57
你好,可以拒绝。
8 孙新律师 2013-04-17 14:25
可以拒绝。
9 怀向阳律师 2013-04-17 19:56
可以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