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劳动纠纷法律咨询
无故辞退孕妇,应付多少补偿金?
无故辞退孕妇,应付多少补偿金? 怀孕3个月,外企公司无故辞退员工,劳动合同至2010年11月底到期,2007年1月19日开始工作,现在月工资1380元(基本工资800元,低于青岛规定的最低标准920元),求助各位律师,我应该获得多少补偿?谢谢!
2010-07-22 13:57 614732……(山东-青岛)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7-22 14:01
至少6个月的经济赔偿金。
2 110网律师  2010-07-22 14:07
用人单位不得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你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3 110网律师  2010-07-22 14:24
公司应当双倍赔偿经济赔偿金,看何时解雇的?如果是以今天作为作为辞退的日期,那该公司应当赔偿金为四个月工资,再乘以两倍,则其应赔偿你8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赔偿金,月工资以最近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如果对方的工资水平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你可以要求其补交。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