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抚养权 离婚时,男方要求要孩子的抚养权,离婚后,男方后悔,想把孩子送给女方抚养,这个时候,女方的任何要求是不是都合理?(自孩子出生到现在已有5个月,男方父母未看望过孩子,也从来没有打过电话问过,男方对孩子也没有负过任何责任,充其量只是孩子的父亲而已,几乎一切费用都是女方及其父母担任,男方不仅不领情,还百般挑剔)。这个时候女方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2010-07-22 11:51 孙艳芳A(山东-枣庄)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7-22 12:00
为了给小孩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建议好好协商处理为好。
2 110网律师 2010-07-22 12:12
可要求对方承担孩子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