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不是我用的,但银行来问我要,该怎么办 前年帮我姐夫在信用社贷款10万元,他做担保人(因为他在其他信用社有贷款,所以用我的名义帮他贷),但所有的10万元贷款都是他用的,现在由于他的生意不好做,导致贷款到期还不上,但信用社一直催我,还要起诉我,请问一下,我有单位(不是政府部门),起诉的话和单位有关系吗?还有我的车还有其他资产都是我老婆的名字,当时信用社没有我老婆的签字,他们会执行我的财产吗?而且他们当时好像是有贷款任务,什么也没问我要钱干什么,让我写贷款用途什么也行,也没有营业执照之类的,请问这属于银行违规操作吗?而且他们当时还明说要拿到贷款必须交7000元好处费才能拿到。
2013-04-16 14:17 china6……(山西-晋中)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年04月16日 14时30分
借款人是你,所以你必须先偿还银行贷款。如果你不还款,法院可以起诉你。如果财产是你们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写谁的名字都不要紧,有一半财产是你的,法院是可以执行的。你的个人行为,一般与单位没关系。至于你说的好处费问题,如果有证据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
2 孙新律师 2013-04-16 14:21
你承担后可以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