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是某有限公司法人,不是股东,向银行贷款时需要追究法人及其爱人的连带责任,如何免责。 我老公是某有限公司法人,但他没有出资也没有股份,不是实际控制人,他只是给老板打工的,实际控制人(老板)及其妹妹是公司股东,公司注册资金2000万,现他们向银行贷款2000万,银行要追加公司法人及实际控制人的连带责任,要求公司法人、实际控制人及其各自的爱人签字(银行没有要求老板妹妹的爱人签字),如果只是实际控制人及其爱人的签字担保银行不放贷,一定要追加法人的,所以我一定要签才能放贷,我想知道:如果一定要这样操作,我及我老公如何规避风险,是不是需要老板签署免责的协议,真有法律责任的时候不用我们承担,是否需要做个公证,这样有效吗?谢谢!
2013-01-06 14:23 comine……(北京)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3年01月06日 14时30分
——你们签署的协议只在你们内部之间有效,言下之意就是你们还是得承担法人应当承担的责任,至于你们的协议在有纠纷的情况下只在你们内部有效,不得对抗。而签署的协议可以委托律师代书或者审查,如有需要,可以致电咨询。
2 常路律师 2013-01-06 14:33
您好,风险很大。详情来电咨询。
3 110网律师 2013-01-06 14:36
你们给银行签的协议估计是个担保还款协议,建议由律师审核后再决定签不签字;让老板签免责协议,只在你与老板之间有效,不能拿着协议对抗银行
4 徐卫东律师 2013-01-06 14:36
你们在借款合同上签字就要负法律责任的。你们和老板签订协议只能对你们双方有效,不能对抗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