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我与某公司签订了两年的劳动合同,并于2010年7月16日(周五)到期,我于7月17日(周六)离开公司,并委托了同事7月18日(周一)告知公司我不再续签合同并由他代我办理离职手续。公司以我本人未提前告知公司为由(国有企业,有伤领导的体面)不允许我找人代办。并且今天原公司领导通过同事向我转达:抓紧时间回公司办手续,否则计我旷工直至开除!请问我该如何处理?我本人不想回去办
2010-07-22 01:58 qWg5036(山东-烟台)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于柱律师 2010-07-22 09:38
你委托别人办手续是不对的,该自己办理,要交接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