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转让出现纠纷 2007年7月我租赁一门面,面积约40平方,单层。租赁期限三年。2010年7月份有续租三年租赁合同至2013年7月份。租赁期间因做行业不同,不同层次装修三次,第二次装修时,把本是单层房子加隔为两层。2010年12月底,把此房转让给第三方使用,当时电话通知房东此事,说是房子给我妹妹做服装使用,房东在外地,说等她回来再说,等房东回来时,接收房子者已装修第三天。之后付房租时都是他们之间交涉了。目前房东已知道我收取了第三方的转让费用,故此不愿意给续签合同。现在的经营者不愿意了,要求我退回她转让费用。据我现在了解2013年7月份到期的房子,现在的经营者又在从新装修。我想咨询,我需要退回她转让费用吗,如果对方起诉对我有什么不利 之处??
2013-04-14 14:08 139650……(安徽-淮北)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4-14 14:14
你无需退回的
2 蒋艳超律师 电话:13720286680 2013-04-14 14:53
应该退回转让费
3 姜万东律师 电话:18156022198 2013-04-15 11:17
你好,如果房东不同意,你无权转租。如果房子是2010年12月底已转让给第三方使用的话,那么房东已经默许了该行为,转让费可以不退。
4 徐志远律师 2013-04-14 14:11
你的转租,不不合法,应该退回转让费。起诉你败诉的可能很大
5 焦金台律师 2013-04-14 22:19
你好!是否退还转让费需根据合同内容确定。详细法律帮助随时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