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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帮助,我挂名了一个公司法人后面离职了,中间催促变更回去给那个老板嘴上说同意却一直拖着我。
求帮助,我挂名了一个公司法人后面离职了,中间催促变更回去给那个老板嘴上说同意却一直拖着我。 求帮助,我2016年在一家公司上班,工作中表现比较好,担任管理层,然后再2018年,老板提出把他一个公司转到我名下,当时我还年轻也不懂,以为老板是看中我,然后答应下来了,就好好工作,实际上公司我没有控制权,也没有得到任何分红或者股份盈利之类的,也管不了事,只是挂名了法人,然后在2019年6月份离职了,然后我当时就提出了说把公司变更回去给他,他就一直拖着到今年9月份了也一支不变更,就拖着我,现在他们公司经营有问题,拖着员工工资不发,还有外债,在今年7月份被起诉了,现在我还是法人,导致我被限制消费了,这应该是上失信人名单了,然后我一直催促那个老板安排变更,没有任何结果也不配合只是嘴上说会变,没有任何实际行动,我微信上有跟那个老板的聊天记录证明,还有他们公司所有员工都可以帮我作证,我现在该怎么办? 没有一点办法了。
2020-09-24 11:18 Jy_mxy(广东-佛山)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罗雨晴律师  电话:18075144330  2020-09-24 11:20
你好,一、劳动者要先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劳动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若需法律帮助,具体咨询可电话联系我帮你分析下如何解决
2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20-09-24 12:26
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
3 何江律师  电话:19573137985  2020-09-27 15:16
协商不成,搜集证据,申请仲裁维权。
4 殷运健律师  2020-09-24 11:19
协商不成搜集证据申请仲裁维权。
5 王丽侠律师  2020-09-24 11:25
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的,
6 冯倩雯律师  2020-09-24 13:00
这个问题最好通过起诉的途径解决。
7 李晓玲律师  2020-09-24 15:30
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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