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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上写着每个月付给女方孩子的抚养费两千元
2016年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上写着每个月付给女方孩子的抚养费两千元 2016年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上写着每个月付给女方孩子的抚养费两千元,之后一直每个月付一千元,现在一分不给了,我能起诉他让他按协议付抚养费,并要求他把之前里面拖欠的抚养费补齐吗?
2020-09-11 19:47 宝(北京-东城区)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罗雨晴律师  电话:18075144330  2020-09-11 19:48
你好,可以协议起诉离婚。协议离婚: 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亲自到民政局登记离婚。带各自的身份证、结婚证、照片,离婚协议。?起诉离婚:协商不成起诉离婚,当事人向被告户籍地或者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一)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二)《结婚证》;(三)身份证;(四)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五)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等。建议委托我们专业律师,若需法律帮助,具体咨询可电话联系我帮你分析下如何解决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0-09-12 16:44
可按照协议来履行的
3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20-09-13 23:23
可以诉讼解决
4 殷运健律师  2020-09-11 19:57
这要看你们的具体约定和相关证据
5 冯倩雯律师  2020-09-11 22:34
一般两种处理办法,协商处理和提起诉讼。
6 赵江涛律师  2020-09-11 23:30
能起诉他让他按协议付抚养费 并要求他把之前里面拖欠的抚养费补齐
7 魏伟律师  2020-09-11 23:31
可以起诉 要求按协议履行
8 陈铠楷律师  2020-09-11 23:48
协商不好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诉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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