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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缴社保的相关问题
关于补缴社保的相关问题 首先感谢各位律师能为我解答问题!!
2009年2月,我在上一个公司应聘就职,但试用期没有给我购买社会保险,现在因为北京限制外地人购车,参加摇号的时候才发现。现在我能够到劳动冲裁去申请让上一个公司为我补缴吗?时间限制是不是已经过了?
2013-04-11 09:07 山东小胖子(北京)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3-04-11 09:09
社保问题你需要直接向社保中心稽查处投诉,让他们处理即可。
2 赵亮律师  2013-04-11 09:11
超过1年的都无法补缴了,社保局就不受理,你只能要求单位发放经济补偿,因此给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可以要求单位赔偿。
3 陈晓云律师  2013-04-11 09:20
补缴的社保不能认定有效的购房资格
4 周阳律师  2013-04-11 09:20
超过了一年的期限。只能要求单位对你的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 李建成律师  2013-04-11 09:21
您好!详细情况我建议你咨询一下当地的社保局
6 110网律师  2013-04-11 09:36
你好,首先已经过了仲裁时效了,其次,已经过了补缴的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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