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外公的遗嘱中没有注明遗产明细,这份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吗 1、我外公去世了,他的遗嘱中写到:他将房子买了得到的45万元,在他活着的时候分给他的子女每人10万元(共计30万元),还剩下的15万元做为他的养老之费,他活着时候就用养老的钱养老,走后剩下的钱就做出分配,但是遗嘱中未写明他生前的存款数额。在这种情况下,这份遗嘱有法律效力吗?
2、根据以上的情况看,我外公的遗产应如何分配?
2、根据以上的情况看,我外公的遗产应如何分配?
2013-04-10 16:45 xuying……(云南-昆明)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3-04-10 17:26
这份遗嘱有法律效力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3-04-10 23:50
应当有效。
3 110网律师 2013-04-10 17:12
有法律效力;每人10万,如果剩下的15万在老人去世后还有结余则由三个子女平均分配。
4 110网律师 2013-04-10 17:23
有法律效力
5 孙新律师 2013-04-10 17:26
遗嘱有效,剩余的财产依法定继承。
6 张远航律师 2013-04-10 18:52
有法律效力的。
7 胡常明律师 2013-04-10 23:20
只要符合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三个要素,都是有效的,至于是否全部处分遗产不影响的,没有处分的可按法定继承处理(各继承人平均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