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签时合同上有加注:本人自愿服从公司因工作在大陆分厂间的人员调动 续签时合同上有加注:本人自愿服从公司因工作在大陆分厂间的人员调动。且不可删改,而上份合同上有删除。请问这合法吗?是不是霸王条款?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赔偿吗?谢谢!
2020-08-20 22:05 20200820723o(广东)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20-08-21 06:05
无法协商申请仲裁。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0-08-21 21:57
可以直接诉讼来要求赔偿的
3 闫亚凯律师 2020-08-20 22:57
可以把合同发给我看一看。您可以加一下微信沟通具体案情,为您提供详尽的法律意见,保护您的个人隐私。
4 冯倩雯律师 2020-08-21 11:47
一般情况下如果法律有规定准确的赔偿标准的,按标准计算,没有标准的建议委托律师代为处理。
相关法律问题
合同上有本人需无条件服从公司调动到任何地区工作,我可以拒签吗
3个回复新合同规定甲方有权调动乙方工作地点,乙方必须服从安排,我不想续签新合同
4个回复公司工作两年,第一年公司人事部代签合同(本人后期才知道),到期10个月未续签书面合同
8个回复但是签订的合同上有公司可以根据营业情况调动工作地点,我不是不服从调离
8个回复本人与公司合同期(3年)已满,公司未同意续签,本人在没有续签合同的情况下继续在公司工作
7个回复公司调动我到其他城市上班,合同里面没有工作地点这个条款,现在公司已我不服从调动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3个回复本人从事上海工作,一年一签已经签订了4次合同,现已合同到期由于公司面临搬迁公司不在与我续签合同
8个回复本人2017.1.11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没有续签合同但是我靠一直坚持工作因为一直在哺乳期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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