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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岗位是幼小衔接老师,工作时间为8小时,试用期一个月,没有签合同,没有买社保
应聘岗位是幼小衔接老师,工作时间为8小时,试用期一个月,没有签合同,没有买社保 应聘岗位是幼小衔接老师,工作时间为8小时,试用期一个月,没有签合同,没有买社保。6月15正式入职,6月29号调离新培训中心,到新开业上班。工作时间有三天是早上七点半到中午12点,下午三点到晚上超过8点。有几天时间是工作超过12个小时。公司领导声明是暂时支援,负责晚辅数学老师1到六年级。实际工作内容是上午前台加清洁,下午晚上做晚辅。工作时长超过10小时,甚至12个小时。本该7月15号转正,到了21号告知,因能力不足。被家长投诉过三次数学没有修正或者错误。没有签合同,打卡也没有,只有后面15才有打卡记录。请问我被辞退合理吗,能有什么赔偿吗。
2020-08-14 03:42 ask202……(广东-东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20年08月14日 03时52分
不合理,去申请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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