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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后出现这样的情况,我该怎么办?
发生交通事故后出现这样的情况,我该怎么办? 本人于2012年中旬驾驶机动车与一位六旬老人(对方为电动车)相撞,导致对方受伤严重,事后责任认定为我是主事责任,对方为次要责任。事发之后,没有酒后驾驶,没有肇事逃逸,我是汽车车主的专职司机,出事后,我一直在医院帮助伤者家属一起看护病人,但病人伤势严重,医药费很多,病人家属垫付了一大部分钱,而我老板,只垫付了一小部分,在责任认定下来之后,把车从肇事车停车场取出来之后,老板就再没联系过我,我找老板也找不到,对方家属老是催我管我老板要钱垫付医药费,但老板人找不到了,我就也不在医院看护了,然后很长一段时间我和病人家属没有联系,病人应该没有生命危险。对方家属现在索要不到赔偿,联系不到我,也联系不到车主,就去法院起诉了,但传票被退回了,请问像我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办?
2013-04-09 17:54 kebi08……(河北-秦皇岛)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3-04-09 19:12
您好:既然您是汽车车主的专职司机,那么您与车主之间形成劳务关系,车主和您都要承担赔偿责任,建议积极面对,该担的责任承担起来
2 孙新律师  2013-04-09 20:40
你与老板及保险公司是共同被告。
3 王学福律师  2013-04-09 21:01
若你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应由老板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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