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产房买卖房款归属争议 母亲30年前单位分了一套房子和爷爷奶奶住的房子,换了后来居住的一套公产房,公产房承租人是父亲,房本名字是父亲的。爷爷奶奶没有工作,老人一直由父母赡养,公产房的房租也由父母交付。爷爷奶奶25年前相继去世。后一直由父亲,母亲和我居住该房。现打算出售此房。单姑姑却要求分的房款的1/5(爷爷奶奶共有子女5人)。请问他是否有权。
2013-04-09 16:43 yumen1……(天津)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3年04月10日 10时05分
从法律上讲,你父亲是房屋承租人,你姑姑无权要求分房款;出售房屋也无需他们同意或者协助。特别是当初置换时,你爷爷奶奶还在世,他们有权处分他们自己的房屋,他们用自己的房屋帮你们置换现在的房子是他们自己的意思表示。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3-04-09 20:21
没有权。
3 梁森律师 2013-04-09 16:46
她有继承权。
4 孙新律师 2013-04-09 16:51
承租人是你父亲的话,姑姑无权分割。你们出售也无需她同意
5 孙新律师 2013-04-09 16:51
现在比对私产房可以获得继承权益。所以你的姑姑有权获得部分房款的。但这些的前提条件是,这套房是你爷爷奶奶的。如你陈述确属你父母的话,你姑姑无权获得。
6 孙新律师 2013-04-09 20:27
房产以登记为准,虽然你们一直使用管理此房,但变更承租人或置换时需其它子女同意。
7 齐志龙律师 2013-04-10 07:35
可以主张补偿
8 孙新律师 2013-04-10 07:40
你父亲是承租人,其他人无权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