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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老师将四岁小朋友大腿踢断
幼儿园老师将四岁小朋友大腿踢断 。奉华溪口中心幼儿园的四岁小朋友小旺,因为上舞蹈课时间要去厕所,惹怒老师,被姓陈的女老师重下狠脚,一脚将孩子大腿踢断,孩子哭的撕心裂肺,老师无动于衷,还向家长撒谎说,小朋友自己摔倒的,让家长把孩子带回去。就这样孩子白白疼了1个多小时才被父母送进医院,耽误了最佳治疗时间。
   小旺是旺家唯一的小孙孙,奶奶的心肝宝贝,孩子动大手术,医药费用了1万5000元。小旺入院一周,老人家终日以泪洗面,无良的老师和校方却无任何表示。现在应该通过什么途经,能让做恶者得到应有的教训,给社会以警示,让我们的孩子得到应有的呵护呢?请大家帮忙出主意。
  
2008-12-29 10:08 zhuanf……(浙江-宁波)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8-12-29 11:30
属于故意伤害,可以要求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同时,鉴定伤残等级,要求民事赔偿。
2 110网律师  2008-12-29 10:25
老师构成故意伤害罪,应追究刑事责任
3 110网律师  2008-12-29 19:44
报案处理 申请损伤程度鉴定及伤残等级鉴定 构成轻伤的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4 110网律师  2008-12-30 17:15
先报案,然后根据小孩的受伤情况分别处理:
1、如果经鉴定构成轻伤以上的伤害,老师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你可以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2、如果不是,你可以向提出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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