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此举属于违法行为吗? 公司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上面没有注明工资,但入取通知(电子邮件)上有写工资。
公司解释说为了保密需要,入取通知可作为合同的补充摘要,请问各位律师,公司这样的做法合理吗?
公司解释说为了保密需要,入取通知可作为合同的补充摘要,请问各位律师,公司这样的做法合理吗?
2013-04-09 09:39 gigion……(上海)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3年04月09日 09时41分
可以。但需要单位盖章。有的单位在合同之外使用“薪酬确认单”来核定的。
2 110网律师 2013-04-09 10:11
公司此举属于违法行为
3 宋鑫律师 2013-04-09 09:39
做法明显不合理,可以要求公司写进合同;
4 2013-04-09 09:41
录取通知中有关薪酬的说明,如果你接受,则可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