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分配协议 老家动迁,安置对象大姐,产权人父亲,目前签署协议,动迁安置房一套登记在父母名下,父母和大姐都承诺三年后归第二第三女儿所有,而且此协议为唯一,无论何种情况出现都予以排除,父母和大姐都签字手印,此情况是否可以得到保证
2013-04-08 13:55 SHANYO……(上海) 已有 12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4-08 13:59
应该得到保证的
2 110网律师 2013-04-08 13:59
能保证。
3 徐卫东律师 2013-04-08 14:01
可以得到保证
4 110网律师 2013-04-08 14:08
建议对该协议进行公证为妥。
5 韦云律师 2013-04-08 14:13
可以得到保证 。
6 110网律师 2013-04-08 14:22
合同是有效的,建议去公证处对协议的有效性进行公证。
7 姚艳艳律师 2013-04-08 14:50
老二老三不是被安置人的话,算作赠予,需要过户才有效,
8 110网律师 2013-04-08 14:57
这个保证还挺容易推翻的。
9 110网律师 2013-04-08 15:28
有效力的
10 张向锋律师 2013-04-08 16:07
属于赠与性质,没有办理变更登记,赠与人随时可以撤销。不能保证。
11 王晔律师 2013-04-08 20:29
属于赠与性质,没有办理变更登记,赠与人随时可以撤销,所以需要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12 李军律师 2013-04-08 23:25
建议公证,最好是直接过户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