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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每天工作要13.5小时,也签订了合同,想辞职
单位每天工作要13.5小时,也签订了合同,想辞职 用人单位每天上班时间是8:00--21:30    午饭和晚饭时,吃完就开始工作,休息时间只有周六晚上不加班,时间为8:00--17:00,我和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我现在想辞职,可以么?要用什么理由和单位解除合同?谢谢.....
2013-04-08 09:03 wuhui0……(江苏-宿迁)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付杰律师  2013-04-08 09:18
可以要求支付加班费。
2   2013-04-08 10:37
无需理由,写辞职申请书,提前一个月交给公司。如未足额支付加班费,可以要求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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