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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公证有法律效力吗?如果拆迁,我们能得到应有的赔偿吗?
这样的公证有法律效力吗?如果拆迁,我们能得到应有的赔偿吗? 事情是这样的,二十年前,我姑姑和单位的人一齐合股盖了一幢六层高的房子,地皮是另一个人的(是宅基地证'位于城中村),当时他出地,我姑姑和她单位的人出钱!盖起来后和出地皮的人一人一半!(一层两斤套间,出地皮的人占每层一个套间,一共六层,其余合股出钱的人,每人每层一个套间)姑姑占四楼的其中一个,她们当时都去了做公证,每个人手上都有一张公证书,现在我姑姑想要把房子和公证书都转给我,这样的公证有法律效力吗?还有,那如果是房子要拆迁了,我们能得到补偿吗?补充,地皮的地主有三个儿子,现在他把房子六个套间平均分给了他三个儿子拥有,具体情况不清楚!
2013-04-07 10:41 Vivian……(广东-广州)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4-07 10:50
这要结合具体案情
2 江珍来律师  2013-04-07 10:54
公证有效,拆迁会有补偿的。
3 刘振海律师  2013-04-07 11:24
公证在无相反证据时一般都有效
4 110网律师  2013-04-07 12:24
公证是什么时候做的?公证既然做出,如无相反证据应该会被认可,只是现在公证处好像不受理这种农村合资建房的公证。
5 110网律师  2013-04-07 13:19
您好,涉及的法律问题较为复杂,谨慎负责起见,建议携带相关资料与律师当面详询为佳。
6 110网律师  2013-04-08 10:05
您的案件涉及到集体宅基地的处置、赠与及未来拆迁补偿问题,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信息后,才能做出相对清晰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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