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及治疗老人 老人得了病。有4个女子一个儿子。女儿嫁出去完了。儿子在家里。家里以前陪了土地。土地是在女儿嫁出去10几年后赔的。嫁出去的女儿现在要求平摊以前土地赔的费用,之后的到土地钱后。在平摊医药费。请问这个是该平摊土地之后在平摊医药费。还是女儿直接就有给与医药费的法律关系。我是留在家里的儿子的儿子。请律师帮个忙。
2013-04-07 19:38 q45020……(河北-廊坊)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年04月12日 14时45分
你好,按照相关规定,如果嫁出去的女儿户口没有迁出,在父母家仍有承包经营权的土地的,那补偿的钱应该给女儿分的。至于老人治疗的钱,属于孩子对老人的赡养义务,女儿不应以补偿款未分而拒绝向老人尽赡养义务。如果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提赡养纠纷之诉。希望我的解答对你有所帮助!祝安!
2 刘中良律师 电话:13798385584 2013-04-07 19:49
如果征地补偿是给你们家老人 老人有权处理 没有说非得给哪一方 子女有赡养义务 可以以老人名义起诉要求赡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