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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判决对吗
这判决对吗 我们是棚户区改造回迁业主,原来的房子是房改房有完全的产权。房子建好后比原协议大了近25%,我们因此起诉开发商。要求按住建部和最高法规定的3%内面积多退少补,超过的面积归业主费用由开发商承担。一审判我们输,理由1、没有任何人推选和授权的所谓几个回迁户代表和开发商签了个会议纪要大意是:超面积部分按每平米4200元结算。法官认为这算合同。按合同法60条履行。另外一条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间接否认两部门制定的法规不适用棚改房。请问这判决对吗。
2020-07-10 11:58 ask202……(青海-西宁)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刘哲律师  电话:18841687472  2020-07-10 12:54
建议委托律师维权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0-07-10 16:05
可直接收集证据申诉的
3 曹先坤律师  2020-07-10 12:02
建议委托律师维权。需帮助电话联系
4 110网律师  2020-07-10 13:35
每个地区的赔偿计算标准不一样,每个省份的经济标准也不一样。建议直接咨询本地律师。
5 冯倩雯律师  2020-07-10 14:41
这个是以法院判决结果为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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